1995.01
财政部
财政部发布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》(财政综字[1005]5号),开始征收残疾人保障金。1995.09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残疾人联合会
发布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法》(财税[2015]72号),明确了征收对象以及用工要求等,并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。2016.04
北京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部署要求,北京市随即发布《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方法》(京财税2016年639号)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办法,8月份进入征缴期。2017.03
财政部
发布《关于取消、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7]18号)将于4月1日起: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,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,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。该政策主要为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为企业减费约2000亿元承诺,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。